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3863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5天前点击:0
文哲武因保管不善,将青山区建设十一路60号七星天兴花园49栋1单元3层30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青山不动产权第002490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文哲武
2025年6月5日
文哲武因保管不善,将青山区建设十一路60号七星天兴花园49栋1单元3层30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青山不动产权第002490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文哲武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