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908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1

编号:2025第1908号

  根据(2025)鄂0107执恢168号,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1235号 刘华,孙亦文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3003007GB00015F00050022  江汉区香江花园5栋2单元2层2室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孙子涵(身份证号码:420102199910112026)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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