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927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2

编号:2025第1927号

  根据(2025)鄂0115执2264号,吴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22010号 湖北富丽园集团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5002001GB00002F00010180  江夏区庙山开发区街阳光四路12号富丽·金澜湾1栋1单元17层4号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日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