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3914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5天前点击:0

  赛涛,舒琴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中南路街宝通寺路28号百瑞景中央生活区四期1栋2单元2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608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赛涛,舒琴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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