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3885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5天前点击:3
蒋伟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63R2地块中建壹品澜庭(二期)19栋/单元12层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773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伟
2025年6月5日
蒋伟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63R2地块中建壹品澜庭(二期)19栋/单元12层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773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伟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