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953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5
编号:2025第1953号
根据(2024)鄂0103执恢1211号之三,毕婷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HPBC20130722-12 | 武汉中和置业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 | 420116005020GB00014F00150019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39号香奈·天鹅湖三期313栋1单元2-3层7室 |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毕婷婷名下。 |
2 | 武房商证黄字第2013017370号 | 武汉中和置业有限公司 |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 420116005020GB00014F00150019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39号香奈·天鹅湖三期313栋1单元2-3层7室 |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毕婷婷名下。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