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953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4天前点击:5

编号:2025第1953号

  根据(2024)鄂0103执恢1211号之三,毕婷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HPBC20130722-12 武汉中和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 420116005020GB00014F00150019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39号香奈·天鹅湖三期313栋1单元2-3层7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毕婷婷名下。  
2 武房商证黄字第2013017370号 武汉中和置业有限公司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420116005020GB00014F00150019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39号香奈·天鹅湖三期313栋1单元2-3层7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毕婷婷名下。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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