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807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5天前点击:11
编号:2025第1807号
根据(2025)鄂0102执恢245号之一,肖惠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6)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4110号 | 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买受人:肖文波,王臻)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06003000GB00024F00020018 | 武昌区中央文化旅游区K9-2地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一期K9-2地块6栋2单元13层2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