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807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5天前点击:11

编号:2025第1807号

  根据(2025)鄂0102执恢245号之一,肖惠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6)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4110号 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买受人:肖文波,王臻)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06003000GB00024F00020018  武昌区中央文化旅游区K9-2地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一期K9-2地块6栋2单元13层2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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