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810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6天前点击:4

编号:2025第1810号

  根据(2025)鄂0103执704号之一,郭爱荣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8425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10004GB00012F00010027  武昌区东龙世纪花园·金湖公寓1栋27层5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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