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3977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6天前点击:0

赵文兰因保管不善,将新洲区邾城街章南里168-1号/栋1-3层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9)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0127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文兰
2025年6月10日
赵文兰因保管不善,将新洲区邾城街章南里168-1号/栋1-3层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9)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0127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文兰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