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820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6天前点击:3
编号:2025第1820号
根据(2025)鄂0103执691号,石飞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6)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2442号 | 覃小城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4070007GB00294F00010002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7C地块香榭丽舍25-3-101 |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石飞(公民身份号码:420881198807155916)名下。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