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821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6天前点击:1

编号:2025第1821号

  根据(2024)鄂0106执1302号,(2012)鄂武昌执字第00811号,李顺桥,武汉市中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昌2009004217-1,昌2009004217-2 湖北省电力排灌公司,武汉胜宇置业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10018GB00022F00030001  武昌区武珞路230号办公楼   
2 武国用(2001)字第218号 湖北省电力排灌公司,武汉胜宇置业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10018GB00022F00030001  武昌区武珞路230号办公楼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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