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3944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5天前点击:2
武汉上善至高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蔡甸区蔡甸街同心村商业、居住项目(天下壹品莲花CD区)3栋1单元5层(4)号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21)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0152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上善至高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