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792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5天前点击:1
编号:2025第1792号
根据(2024)鄂0102执恢1132号之一,(2024)鄂0102执恢1132号,吴礼成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洪国用(商2002)13222号 | 曹原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1001001GB00048F00010031 | 洪山区和平乡徐东路7号徐东欧洲花园小区6A,6B栋A-1304室 | |
2 | 武房权证洪字第200205084号 | 曹原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1001001GB00048F00010031 | 洪山区和平乡徐东路7号徐东欧洲花园小区6A,6B栋A-1304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