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3961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5天前点击:2
郭子俊,曾庆汉因保管不善,将汉南区东荆街马影河大道两侧汉南新城(欧洲风情小镇一期二区A)A-7号楼1单元29层3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0090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子俊,曾庆汉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