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物业公司在未进行告知的情况下,随意小区内部增加付费设备,如牛奶机,净水机等,同时在楼栋内随意增加广告牌,未告知任何业主,私自安装广告牌,而且随意接线,外观丑陋,严重威胁到业主的生命安全,请相关单位严查。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4月30日早上街道工作人员向物业服务企业确认了饮水机、鲜奶提货机的公司资质。关于楼道内安装广告牌问题,经街道工作人员了解该广告牌由物业自行安装,安装前未向业主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街道工作人员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此类商业行为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收益属于业主共有。如果您对此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行为有异议,在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后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执行。关于随意接线,外观丑陋,严重威胁到业主的生命安全的问题街道已督促物业进行整改。4月30日09时10分,我街道通过电话1592735100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街道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经办单位:江岸区丹水池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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