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3367号

武汉通2025-05-17  11

  武汉华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硚口区古田四路199号C,D区2层16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硚国用(2010)第375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硚200901287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华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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