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8441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3月前点击:77

  宋歌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8R地块金色港湾四期C区1单元8层5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3628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歌
2025年12月9日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