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575号

武汉通 2025-05-09   3

编号:2025第1575号

  根据(2025)鄂0103执1863号,杜杨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市2007010698 杜忠斌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2414001GB00148F00010023  东西湖区常青花园3区48栋1单元304室   
2 东 国用(商2007)第J240316002-1304号 杜忠斌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2414001GB00148F00010023  东西湖区常青花园3区48栋1单元304室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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