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7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
联系方式:8134580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彭方林 |
彭秋桃25%、彭建华25%、彭建国25%、刘怀周25% |
鄂(2025)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0848号 |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光明巷12号房改房1栋1单元3层1号 |
94.3000 |
彭方林、李春娥的100%份额由彭秋桃25%、彭建华25%、彭建国25%、刘怀周25%分别继承,彭仙桃先于彭方林去世其配偶刘茂盛放弃继承。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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