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英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积玉桥街中山路231号万源昌花园1栋甲单元2层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昌国用(商2004)第07350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昌200409196)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小英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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