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7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汉阳区政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88662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张少华
100%
武房权证阳字第2007005968号,阳国用(商2007)第6365号
汉阳区动物园路47号东方华尔兹4栋1-302
163.7200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7日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