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就投诉水务集团内容:由于开发商和水务集团的水费纠纷,前期商铺施工期间的水费未结清,交房后我们商铺都是正常缴纳水费,物业代收帮忙缴纳,但是水务拒收交房后的水费,非要求开发商先结清施工期间的水费,开发商耍无赖不交,导致我们租户成为了严重的受害者!我们已正常缴纳水费,他们之前的纠纷与我们商铺业主和租户无关,水务应该接受收房后的水费并保障用水,他们与开发商的水费纠纷问题,应该是自己去找开发商打官司,而不是通过停水向业主和租户施压!用水乃是民生大事,底层百姓的基本生活保障都不能保证,让我们如何相信政府,相信国家!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于您反映的停水问题。我区环境水务局工作人员立刻展开了调查,经查,正荣悦璟台小区商铺的属于总表计量范畴,根据《武汉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七条:“供水设施维护责任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供水设施(含结算水表),由供水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用水端以后的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用户负责维护管理。”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商铺的供水设施维护及水费收缴工作。截止目前该小区商业总表存在欠费情况,未及时缴纳。根据《武汉市供水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纳水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三十日不交纳水费的,经催交二次以上,供水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经催交三次以上仍不交纳的,供水单位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中止供水,中止供水应当提前通知用户。用户足额补交水费和违约金后,供水单位应当恢复供水。”经协调,供水公司已于2025年3月26日对小区复装水表,并恢复供水。4月8日,高新区环境水务局通过电话尾号9938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环境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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