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华发未来荟二期现存在偷盗现象,居民在顶楼阳台晾晒衣物被偷走多次,物业不做任何回应跟管控。小区电动车棚只有一个且跟外部企业共同使用,严重不足,物业不予采纳加装电动车棚措施。电梯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经常报修也不安装空调。3.1块物业费不如还建楼的物业水准。现请小区街道办高度重视业主需求:一,原来的电动车停车棚不能满足住宅业主的需要。要求增加充电车棚,二,超高层住宅,屋面没有安装监控,经常发生有衣物丢失被盗,要求装监控。三,一栋和二栋之间的消防铁栅栏门,可以用做应急开小门,业主录入信息刷脸进入。并要求电梯刷卡上下楼,四,要求物业公开公益性受益五,针对物业不作为慢作为,要求降低物业费。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区住更局联系物业公司了解到:一、关于您反映的新增电动车棚的问题,物业公司反馈新增点位方案前期有向商管公司和街道发过联系函,沟通过新增电动车棚事宜,一直未同意,故新增方案一直未落实。近期物业公司一直在沟通协调新的点位,如有进展会及时反馈给业主。二、关于您反映的天台没有安装监控的问题,物业公司反馈后期会根据实际成本进行评估安装监控方案,并将结果反馈给业主。三、关于您反映的1-2栋之间的消防铁门的开通问题,物业公司反馈暂时没有开通方案,如果业主有需求,可征集全体业主意见来进行方案的制定。四、关于您反映的公共收益未公示的问题,物业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每半年对于小区产生的公共收益在公示栏进行公示。五、关于您反映的降低物业费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可以决定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物业。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选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进行表决。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小区大多数业主认为物业服务费过高,希望降低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可以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时根据业主大会表决结果执行,确定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下一步,我区住更局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提升服务品质,提高业主信任度。3月25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76912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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