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你好,我记得以前在湖北省超速20%以内是不做处罚。 我本来是一名货车司机,每天都要在三环线上行驶,而且一直都是保持在65左右,一直都没有收到过电子眼的通知,前几天突然收到一个超速20%以内的电子眼,我就想咨询一下,是不是现在湖北省内20%以下都要处罚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查,车辆行经三环线_园博园东桥西50M(古田二路至常青立交路段,此路段区间限速60km/h,您在该路段的平均速度:68km/h,超速比例:13%。违法行为适用“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您反映的车辆为重型半挂牵引车,处罚在此范围内,故车辆违章违法事实清晰,适用条款及处罚准确,予以维持。4月21日14时48分,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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