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生育津贴

武汉通 2025-05-07   4

留言板:我是2020年4月6日生的宝宝,当时生完孩子由于一些原因没有领取生育津贴然后现在又从原来上班的地方离职了,现在还能领取生育津贴吗?如果可以需要哪些资料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n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生育津贴申领时限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n经了解,您2020年4月生育分娩。根据《关于生育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武人社[2013]43号)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生育津贴由生育或流引产时所在参保单位申领,审核完成后拨付至生育或流引产时所在参保单位对公账户。\n2025年4月8日9时33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58309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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