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2月28日电
年终岁末,很多小伙伴关心,在新个税法实施后,年终奖还能享受之前的个税优惠吗?
如今,这个问题的答案终于明确。财政部、税务总局27日晚下发《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年终奖优惠政策还能再使用3年到2021年12月31日。
那么,在过渡期间,怎么计算年终奖需要缴纳多少税呢?按照通知,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企业职工小刘月工资6000元,2019年1月单位将发放一次性年终奖2万元。那么,先拿小刘的2万元年终奖除以12为1666.7元,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小刘年终奖应缴纳的个税为20000×3%=600元。
注意新的年终奖临界点
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会产生新的年终奖临界点,发生“年终奖多发一元,到手收入少千元的”现象。
比如,3.6万元就是一个临界点,如果发放3.6万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0×3%=1080元,到手34920元。
如果多发一元,也就是发放36001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1×10%-210=3390.1元,到手32610.9元。
相比之下,多发一元年终奖,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元。
另外,14.4万,30万,42万,66万,96万也是临界点,提醒各位小伙伴和单位财务人员,注意这些新的年终奖临界点,不然会吃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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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会计可以为员工做好合理避税筹划。
这个政策给合理避税 开放了一个通道。
如果整体收入比较低,平时发的工资,避税额度还未能充分利用,那可以把年终奖分几次平均到几个月去,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如果整体收入比较高,平时发的工资,已经达到10%以上税率,如果年终计入全年所得,税率可能就是20%以上了。优惠政策是不纳入全年所得,就又可以享受一次阶梯税率 本帖Z后由 cdshen 于 2019-01-04 15: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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