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6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高福国 |
100% |
鄂(2020)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61816号 |
东西湖区走马岭街道办事处新华集739号乐佳还建小区(家园建设行动)二期15栋1单元2层(3)号 |
85.4600 |
|
2 |
高福国 |
50% |
东2014014395,东国用(商2016)第02553号 |
东西湖区额头湾18号1单元301室 |
73.4300 |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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