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路,杨玲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三秀路388号祁家山北片旧城改造二期(怡华·逸天地)6栋2单元16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4893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付路,杨玲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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