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5第2172号

武汉通 2025-05-07   4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7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湖风景区欢乐大道 301号东湖庭园小区14栋--20栋外围门面东湖风景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86628639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刘宗勋(已故) 100% 昌9912015,东国用(2000改)字第00204号  武昌区水果湖街东湖路黄鹂新村2栋(现黄鹂小区3栋)2单元2楼1号  72.9100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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