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516号

武汉通 2025-05-07   4

编号:2025第1516号

  根据(2024)鄂0104执恢1077号,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江2005009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房屋他项权证 420103001001GB00064F00010002  江汉区姑嫂树路9号绿色家园1栋4单元602号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王龙飞(公民身份号码:41272819970927453X)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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