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双发因保管不善,将新洲区三店街道办事处宋寨村八组的《》(证号:)/《》(证号:)/《》(证号:)/《》(证号:)/《》(证号:)/《》(证号:)/《》(证号:)/《》(证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农地承包权(2014)第420117006250080002J号)/《》(证号:)/《》(证号:)/《》(证号:)/《》(证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双发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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