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537号

武汉通 2025-05-07   3

编号:2025第1537号

  根据(2024)鄂0102执1025号之二,姚昊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市2013013068 杜春香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01006GX00055F00010069  武昌区润园路8号万科·润园(朗苑组团)地下车位-1层147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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