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1. 消防器材缺失严重:小区地库消防柜内长期无水管、喷枪及灭火器,与《消防法》第十六条“落实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要求严重不符。经开区住建局物管所虽多次约谈物业整改,但至今未彻底解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 违规验收责任:根据郑州康桥小区案例,消防设施不达标仍通过验收的行为涉嫌违法。贵局在验收过程中未依法核查消防器材配置,导致问题长期存在。3. 监管失职:住建部门未对涉事小区消防验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违反《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对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行为责令整改并处罚”的规定。诉求:1. 立即查封地库消防设施缺失区域,责令开发商及物业按规范配齐消防器材;2. 对违规验收行为启动调查,依法撤销原消防验收证明;3. 对住建部门监管失职行为追责,并公开调查结果。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禹洲朗廷元著部分楼栋的消防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已督促建设单位加强排查消防隐患。3月11日,经开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图审消防科已通过电话84217757向您反映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图审消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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