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456号

武汉通 2025-04-27   4

编号:2025第1456号

  根据(2024)鄂0103执1271号之三,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6367号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12006GB00004F00040060  江汉区花楼街198号宝利金国际公馆C2栋11层04室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武汉众合志远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MA49K5HG4G)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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