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江山境小区欺骗消费者

武汉通 2025-04-24   3

武汉留言板:尊敬的相关部门: 旭辉江山境小区自2021年12月交房至今已近三年,开发商严重违背合同承诺,儿童乐园、幼儿园及小区主入口大门等基础配套设施至今未完工,绿化率不足规划标准的50%,公共区域大量呈现“半成品”状态(小区出入口未完成、游乐设施没有等),严重侵害业主居住权益。永升物业长期以“五星级服务标准”收取高额费用,但实际服务与《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严重不符(如地面车辆违停严重、卫生管理松散、设施维护滞后)。现要求物管科介入调查,责令永升物业限期整改并公示方案,重新核定服务星级标准并降低物业费至合理范围,以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您主要反映旭辉江山境物业服务收费相关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江山境小区于2021年12月交付使用。物业公司已在小区公示物业服务标准及物业费收费标准,并根据《购房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物业费用,且该小区住宅物业费未超过五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关于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及制定物业费价格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先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相关事项,征集小区全体业主意见,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在合同中对物业服务收费事宜做好约定。3月26日,我局工作人员赴小区核实了解现场情况,已现场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五星级物业服务标准开展日常服务,并督促物业公司及时回应业主反映的问题,积极履行反馈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按照业主大会决议执行;同时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及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各岗位工作职责,定期对小区公共服务信息进行公示,受业主监督,做好现场解释沟通,为小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工作。目前,街道社区已多次组织协调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召开协商会议,就物业费价格调整问题协商沟通,拟通过物业公司主动降价的方式进行调整。4月12日,街道社区、业主代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共同就物业费降价问题进行商议,物业公司表示降价10%,业主代表未采纳此方案,双方协商暂未达成一致意见,并拟计划再次召开协调会商议。4月16日15时35分、16时19分、16时50分,洪山区住更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7521152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未接听电话,若有相关疑问可致电我局物业科87525421反映,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洪山区住更局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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