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置换优惠政策

武汉通 2025-04-24   1

武汉留言板:本人于2024年4月份离婚,离婚后名下有一套洪山区102平商品房(无贷款),2024年6月将房子卖给第三人。2024年12月底又购置了一套139平方左右的新房,请问房屋置换有哪些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经了解,您主要反映:汉十条卖旧买新政策咨询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武汉市汉十条推行卖旧买新\"交易新模式的政策解读。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家庭,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财政部门对其出售原自有住房已缴纳的增值税按计税价格的1%给予补助。换购住房的增值税补助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发放。符合换购住房增值税补助优惠政策的购房人缴纳增值税(5%)后,可于2024年5月6日起,登录\"武汉住保房管办事服务\"微信小程序申请增值税补助,按要求上传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已缴纳的增值税发票、购房人本人银行卡等资料影像件。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按照已缴纳的增值税计税价格的1%将补助资金发放至购房人的银行卡。3月25日15时55分,洪山区住更局窗口通过电话6539710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洪山区住更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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