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广电兰亭时代物业二期物业费过高,服务不到位,希望能够降低收费标准。1.小区车位违停严重,妨碍正常行走。2.小区夜间照明昏暗,行走不安全。3.小区为实现人车分流,电瓶车乱穿很危险。4.小区门禁形同虚设,随便进出。5.邻居反馈楼顶晾晒物品经常被偷盗。6.高空抛屎抛物,高空监控无法查出。7.墙壁外墙漏水,只刷一次防水,后期无保证。目前经济不好,一个工作负担一家人吃喝,压力太大,希望能降低物业收费标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区住更局向物业公司核实到,小区前期未规划人车分流,地面规划有机动车位,物业公司为防止车辆违停,地面车位停满后,车辆禁止入内,同时日常巡查中发现车辆违停占道,会立即联系车主挪车。对于电动车违停的情况,物业公司也会加强宣传力度,目前在小区也增设有电动车棚,日常物业公司会引导业主安全驾驶,规范停车。关于小区路灯,物业公司反馈,路灯是地产交付时配备的,如路灯设备出现故障,物业公司会立即进行更换,夜间照明光线属于正常亮度。小区门岗,业主刷卡进出,早晚高峰时间段物业公司会安排人员门岗值岗,开启门禁防止业主蜂拥进小区。小区顶楼晾晒物品,如发现遗失,业主可联系客服管家,工作人员会查看电梯监控协助巡找。关于高空抛物各楼栋安设有高空抛物摄像头,业主可前往物业服务中心,由工作人员协助查看。关于外墙渗水,小区目前已过质保期,如业主家中出现外墙渗水,物业公司工程人员会协助业主利用防水涂料进行初步涂刷,如问题得不到解决,物业公司会进行登记,上报社区申请维修资金来修复共区漏水问题。关于您要求降低物业费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业主大会可以决定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物业。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选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进行表决。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小区大多数业主认为物业服务费过高,希望降低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可以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时根据业主大多数表决结果执行,确定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下一步,我区住更局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提升服务品质,提高业主信任度。3月31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79532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电话无法接通。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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