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安装充电桩物业不给允许施工证明盖章,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安装充电桩属于绿色低碳,支持居民充电桩的建设,请相关部门监管物业不要违反国家规定,配合我安装充电桩,且我所在的车位位于经开区,为车谷,在车谷装充电桩都这么艰难,还谈什么车谷呢,如果此次相关单位再无作为,将向信访部门反映不作为的问题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德信江宸物业服务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物业公司不给您开具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施工证明的问题,现已建议物业公司与您友好协商解决。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合同履约方,应按约定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如业主认为其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可依法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3月26日,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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