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武汉市内户口迁移

武汉通2025-04-24  236

武汉留言板:请问现在全家户口在东湖高新区一套房子下,想迁到硚口区另一套名下的房产下,是怎么样的流程,可以线上办理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目前的户籍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按照《武汉市户籍业务办理指南》中相关要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现属于武汉市行政区划中的“开发区”范围,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一、您拟将全家户口迁至硚口,如您及家人的现户籍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您可持以下材料至硚口区公安办证中心办理:1.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2.拟落户地自有房屋证明(下列材料之一:①不动产权证书;②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证;③合法有效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和不动产登记证明);4.亲属关系凭证(随迁未成年子女的,还需提供与子女的关系凭证)二、如现户籍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以外所辖,须按照“开发区迁往中心城区”政策:“本市开发区户籍人员在中心城区有自有产权房屋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您可凭以下材料至硚口区公安办证中心办理:1.居民户口簿;2.自有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三、另,2024年5月武房发﹝2024﹞1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暂不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条件的,可凭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缴费凭证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个人办证承诺,申请提前办理辖区购房落户手续”。若您在硚口区购买的住宅购房合同记载未到预定交房时间(个别项目有提前交房的)、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且合同签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前(含2025年5月31日),即可持居民户口簿、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缴费凭证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经民警核准后迁入拟落户房屋所辖的社区公共户。2025年3月11日至12日,硚口区公安分局公安办证中心民警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均未接听,现书面向您反馈办理情况,但因未能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建议您前往办理前,拨打民警电话18327330971具体沟通。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硚口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武汉便民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