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直系亲属买卖过户个税咋收 成交价肯定自己定义呀,系统评估高了,不合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咨询房屋交易过户评估价格过高及直系亲属过户个税如何缴纳的问题。存量房交易价格是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的市场行为,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的干涉。但根据国务院、湖北市、武汉市关于开展存量住宅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的相关文件规定,若买卖双方的申报价格低于交易评估价格的,按照评估价格进行计税。实际交易中,存在个别房屋的成交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的情况,如当事人对评税价格有疑问的,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联合在各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建立了争议处理工作机制,当事人认为价格不合理的,可在缴税前向不动产窗口申请争议处理或自行选择我市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一级资质)出具《房屋评估报告》用于计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因多次通过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保密外呼拨打您电话均无法接通,无法为您详细解答。后续如有相关问题,您可致电027-85482221进行咨询或可直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2025年3月27日15:03,17:34,4月2日16:15,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8548222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三次均未接通,暂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