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1440号

武汉通 2025-04-24   3

编号:2025第1440号

  根据(2025)鄂0102执1689号、(2025)鄂0102执1689号之一,纪雨含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773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200016GB00059F00020078  江岸区后湖大道366号中森华国际城2栋1单元15层4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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