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征收类) 公示号2025第34527号

武汉通 2025-04-24   13

编号:2025第34527号

  根据武昌征决字(2024)8号、武昌征决补字(2025)4号,武汉市武昌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房地籍昌字第05-6788号 武汉汉光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武昌区武珞路358号后  房屋已征收 
2 昌6788 武汉汉光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武昌区武珞路358号后  房屋已征收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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