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购买的房屋,已经有4年多没有居住,也没有装修,毛胚房。物业费是否可以减免?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您主要反映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物业科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您,您未接听电话,无法核实您反映的具体区域。根据2011版《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无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相关规定。3月24日9时27分、10时21分、11时22分,洪山区住更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752139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未接听电话,若有相关疑问可致电我局物业科87525421反映,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洪山区住更局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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