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洪山区幼升小延迟上学的规定

武汉通 2025-04-23   2

武汉留言板:有的城市不需要证明 有的城市要证明 不知道到底执行的什么标准。望回复。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经了解,您主要反映:您孩子户口在洪山区,房产在027社区,咨询孩子入学缓学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收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关于孩子的缓学问题请在指定审核点由招生老师核实条件,按招生规定审核。3月7日16时19分洪山区教育局学籍科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721008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洪山区教育局基教科(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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