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汉阳卓越大江开发商在未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权属证明》的情况下,其在无处置权的情况下通过长期租赁方式处置地下车位,侵犯业主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您反映卓越大江项目地下车位租赁方式相关问题。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对于“出租”时限并没有强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双方可以签订不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因此,地下车库可由开发企业自行处置,开发企业拥有合法处理权益。收到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后,区住更局立即联系该项目开发企业,开发企业表示该项目已在建管部门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手续。2024年上半年项目集中交付后,地下车位供业主暂时免费使用。2025年3月25日开发企业发布《关于卓越大江地下停车场开放租赁月租卡公告》,2025年4月1日起将现有未售车位区域开放用于本小区业主租赁办理月租卡,收费标准为400元/个·月。目前,该项目地下车位已有月租、长租和临停等多种停车方式。2025年4月14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76056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同时也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全力依法依规为您和企业创造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途径。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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