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1890底下停车库停车问题

武汉通 2025-04-23   0

武汉留言板:位于汉阳琴台大道特1号的融创武汉1890小区,地下车库只出售,不向业主出租,而业主自购车位对外出租的极少,基本都属于自用,目前小区已无车位可租,没有固定车位的业主临时停车3元每小时,24小时36元封顶,一个月停车费逾千元,导致大量业主私家车只能停在周边的马路边,但是小区周边道路停车位非常有限,业主的车停路边经常被贴罚单,刚刚建成的崔子湾街还未正式通车,但交警近日也开始贴罚单,有些车主的车挤在路边一处在建区域的空地,有的车主只能选择离家好几百米远的露天收费停车场,但车位也极其有限,目前都已租满。我是该小区业主,已经买了一个地下车位,但家里有两辆车,其中一辆车只能到处打游击。融创地产公司我也打电话问了,很多业主都反馈了停车难的问题,对方说他们公司目前的解决方案就是向业主出售车位,不提供出租服务。目前现状简单讲就是小区地下车位大量空置,地产公司只提供临停服务,不提供出租服务,变相逼业主购买车位,导致业主的车却无处可停,请相关管理部门能否与开发商协商,将空置车位向业主出租,解决业主停车难的问题。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您主要反映该项目地下车位停车方案的问题。目前,武汉市车位相关政策是: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对于“出租”时限并没有强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双方可以签订不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因此,地下车库可由开发企业自行处置,开发企业拥有合法处理权益。区住更局已就此事联系该项目开发企业,告知其您的诉求,开发企业表示目前项目地下停车位采取临停和长租的停车方案。区住更局建议其酌情考虑广大业主停车需求,制定多种停车方式相结合的停车方案。双方也可以协商处理,若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年3月28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76998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同时也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全力依法依规为您和企业创造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途径。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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