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我住汉阳保和墨水湾小区,社区工作人员说可以不交物业费,但物业公司天天上门要物业费。很烦燥,社区能不能出个文件?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江堤街道了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江欣苑社区进行核实,经核实,工作人员并未说可以不缴纳物业费,小区物业费是每位居民应当缴纳,用于小区日常运营,请您尽快缴纳物业费,感谢您的配合。4月7日,我区江堤街工作人员用电话8470300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均未接电话。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业主之日的前期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使用后的前期物业费用,由业主承担”,依据上述规定,按《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具体收取方式以《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关于您反映物业公司催缴物业费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未按照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我区住更局要求物业公司合理合法催缴物业费,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4月8日 ,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76758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的电话无人接听。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江堤街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