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大江不按合同规定来,请求物管局严惩

武汉通 2025-04-23   1

武汉留言板:卓越大江合同约定车位月租400每月,但他们喊价900,车位只卖不租,问一下各位领导此项规定合理合法合规吗?该小区还有一栋烂尾楼!!!物业3.94一平,请在下面留言即可,不用来电,请告诉我符合那一条规定了?如果有偏袒,我会提起行政诉讼,请各位领导协商解决此事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您主要反映该项目物业企业擅自提价,以及地下车位停车方案和物业费的相关问题。 关于您反映卓越大江项目地下车位停车方式的相关问题,区住更局立即联系该项目开发企业,开发企业表示该项目已取得建管部门核发的竣工验收备案相关证明,2024年上半年项目集中交付后,地下车位供业主暂时免费使用。近期物业公司向业主发布了地下车位启动收费的通知。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对于“出租”时限并没有强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双方可以签订不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因此,地下车库可由开发企业自行处置,开发企业拥有合法处理权益。关于小区地下车位停车方案的问题,区住更局建议开发企业酌情考虑广大业主停车需求,制定多种停车方式相结合的停车方案。双方优先采取协商处理,若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卓越大江业主反映的卓越大江项目停车收费的问题,经洲头街了解,辖区街道、市场所、社区约谈了物业公司,认为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署了前期物业委托合同,物业公司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目前物业公司正在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关于物业公司不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其可以通过司法诉讼来继续维权。关于您反映该项目物业费相关问题,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卓越大江小区开发商为武汉傲卓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2021年5月在武汉市汉阳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完成卓越大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合同约定住宅物业费3.84元/月/平米。因您明确要求不需要电话回复,故我局工作人员未与您电话联系。同时也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全力依法依规为您和企业创造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途径。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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