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想要咨询武汉市最新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具体需要哪些条件以及提取金额等具体内容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咨询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住房、集资住房、存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住房的;(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5)职工及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及配偶本市自住房遭受火灾、地震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6)退休的;(7)出境定居的;(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24个月的;(10)非本市户籍,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6个月的。不同的公积金提取方式需满足的条件和提取流程均不同。 3月21日17:13、3月24日10:51及12:00,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了解具体情况,您的电话均未接通。因未联系上您,无法核实您的具体情况以判断您符合哪种提取方式,建议您拨打027-12329客服热线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武汉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与关注。【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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