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家庭孩子小学划片上学问题

武汉通 2025-04-13   4

武汉留言板:孩子将于今年9月份正式上小学,孩子父母离异,抚养权归属于母亲,但因母亲无房在武汉户口落为金色港湾公共户,所以孩子户口与父亲在一起,落于经济开发区绿岛社区。
按照常规审核材料,孩子应根据户口所在地划片上对口小学,但看到一则规定,“ 单亲幼儿原则上不提供其它材料。但属于父母离异的家庭,如需以父母某一方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需提供离婚时民政部门核准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以印证适龄儿童的监护关系,非监护人一方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依据。领养幼儿,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准的领养证明材料。”
按照法律规定就算父母离异,无论谁拥有抚养权,双方都属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请问该条款什么意思?根据以上孩子情况的实际描述,会如何划片上学。
官方回复:尊敬的周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武汉经开区小学新生入学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监护权是法定的,不因离婚而自动丧失。父母离婚后,双方仍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除非被法院依法撤销监护权)。但是在适龄儿童小学新生入学时,对父母离异家庭的适龄儿童,甄别其“人户一致,对口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入学”条件时,以实际抚养人房产为依据。具体到您孩子的入学,可分两种情形:一是自然入学,即按孩子户籍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二是如按其户籍和房产对口入学的,需满足其户籍地址与其实际抚养人房产地址一致。2025年3月7日16时38分,武汉经开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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